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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QB44020002023021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3〕74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04.11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023年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本区建设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我委组织开展区内建设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6个小组,对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工作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开展时间由各小组自定。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并按要求进行上报。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本区建设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要巩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一案一策”进行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闭环到位。

(三)务求实效。各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切不可走过场,同时要重视检查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请各小组于5月12日前将相关检查资料报送至委安监科(联系人:童文洁,电话:59727195)。

附件:1.青浦区建管委领导班子劳动节前安全检查分组表

2.企业检查对照表

3.2023年劳动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