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QB44020002023035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3〕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06.01
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各上级部门印发的《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神,现结合实际,就青浦区建设和交通行业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结合本区实际,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与全国同步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构建“高颜值、最江南、创新核、温暖家”的青浦城市新愿景营造良好的建设和交通安全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委安委办将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结合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指导。开展行业安全知识培训、现场观摩、应急演练、典型事故案例宣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建筑工地、交通枢纽、车船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科普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深入开展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大调研等工作,积极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结合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相关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企业“安全隐患随手拍立即改”、安全隐患排查技能比武、“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等活动,争当“我是安全吹哨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全员参与”向“全员履职”转变。
(四)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行业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此外,要针对洪涝灾害、火灾、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6月16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积极收听收看“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同时,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建设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跟踪掌握“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收集整理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委安监科。
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分别于6月每周一10时前(6月5日、12日、19日、26日)报送前一周活动情况(图文简报,不含统计表);于6月26日(周一)下班前报送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联系人:童文洁,电话:59727195。)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