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2023年11月份扬尘专项月度检查通报
QB044020002023057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3〕257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11.15
各相关单位:
11月14日,区建管委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了专项现场扬尘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了华为上海朱家角南侧人才公寓(A1、A2、B1、B2、C1、C2组团)项目、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E、F、G组团)以及华为上海西岑单身公寓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就现场实地扬尘管控现状、管理台账等内容进行了检查,主要发现问题如下:
(一)施工许可告示牌内容缺失;
(二)部分项目的围挡未设置完全,缺少喷淋设施;
(三)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距离过近;
(四)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生活区;
(五)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交底记录、洒水记录等台账不全。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要求项目方即知即改。同时区内其余项目应根据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应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扬尘控制措施公告。根据《文明施工标准》(DGTJ08-2102-2019)6.3.3及6.3.4规定“施工现场应在围挡外侧醒目位置设置施工许可告示牌。施工许可告示牌内容应包括:施工许可告示、渣土告示、夜间施工告示、维权监督电话、文明施工承诺、扬尘控制措施、项日经理姓名及手机、接待电话、投诉电话等。”;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暂停施工:1、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建设、交通领域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工作的通知》(青建管〔2023〕205号)以及11月2日的《关于做好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维工作的工作提示》,各项目总包单位应尽快明确与运维单位的分工,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会同运维单位于12月2日前完成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期间移机无需进行移机申报流程。
(三)严格落实执法抽查。12月2日后,区建管委将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建设、交通领域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工作的通知》(青建管〔2023〕2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开展联合抽查执法工作,对于现场发现的如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生活区等不规范事项,将直接予以立案执法。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