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题学平和学校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7069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7)056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09.26
上海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题学平和学校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盈浦街道,东至观云路,南至朱家角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淀山湖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40978.1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9052.3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0978.1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374.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996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1792.94万元,其他费用34526.95万元(含土地费7597.22万元),预备费3640.9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环评已经区环保局审批,应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4.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请按绿化所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6.该项目配建固定式垃圾箱房1座,建筑面积为47.71平方米,基本符合环卫设施配建要求,按垃圾房设置规范接水、电、纳污、通风、设置排水沟,满足密闭化要求和环卫作业需求;垃圾房应分隔为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投放区域,以便于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收运需求,垃圾实行桶装化;内卫设施应符合儿童使用要求,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地面防滑处理;垃圾房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间距,周围用绿化进行适当遮挡,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7.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同意建设单位缴费申请(详见方案批复)。结建范围内地上建筑面积41352.33平方米,应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1691018.4元(教学楼部分按30元收取)。该项目待缴费完成后,可据此办理相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8.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青浦污水厂和区排水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该项目需进行节水措施方案专项论证,报区水务局审批,同时应做好节水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四到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污染源内部污水管道管径应≥DN300;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宜小于DN300;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项目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根据区水务局出具青水(2017)219号关于《青浦区题学平和学校新建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9. 教室日照间距符合冬至日3小时的日照要求,宿舍有半数以上的居室满足日照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等)并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报告。游泳池、办公室、图书馆等新风量应按30立方米每人每小时设计。科学教室和实验室均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准备室。化学实验室应附设药品室。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实验桌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以上。药品室的药品柜内应设通风装置。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游泳池的布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置。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淋浴室每20~3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游泳池池壁及池底应为浅色(白色或乳白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厨房餐厅的设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理布局。中小学部卫生室(保健室)宜分设相同的2间,分别为接诊室和检查室,并可设观察室;中小学部卫生室应有上下水设施。中小学校的饮用水管线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25.00m。公用卫生间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和蹲式便器;无窗卫生间设置通风竖井,屋顶排放。淋浴室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两层以上采用变频供水方式,污水管离水池壁2米以上,水池周边10米内无污染源,二次供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10.本项目建筑物防雷分类及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以雷击风险评估(评估标准: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21714.2-2015》)为准。1-2号楼暂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其他单体暂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屋面突出的玻璃天窗、太阳能设备、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非金属导电性屋面物体当突出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时应增设接闪器。各单体防雷引下线位置应上下一致;内庭院四周应按规范设置防雷引下线。建筑物屋面接闪器的敷设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幕墙金属框架应与防雷系统连接,连接材料、连接方式等应符合《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第8章的相关规定。所有进出建筑物的可导电物(包括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弱电线缆的金属屏蔽层、光缆的加强筋等)均应在进出建筑物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应在放置用电设备的屋面预留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屋面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相连。各类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GB50343-2012表5.2.2-1的要求(如:垂直接地铜芯干线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2)。弱电设备的机房应设置S型或M型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弱电系统由室外引入的各种信号线缆的接入端口(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输出、输入端口)应设置适配的信号电涌保护器;电缆埋地引入的低压配电进线处应选用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弱电机房、电梯配电进线处、有弱电设备接入的楼层配电进线处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Up)应不大于1.5kV。
11.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并在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申请竣工消防验收申报。
12.初步同意在朱家角路设置三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5-7米;观云路设置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7米;内部道路再作进一步优化,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13.该项目抗震审查请按照《青建抗震[2017]100号》审查意见进行加强计算及优化设计。
14. 关于地面公交设施、出租车候客站、机动车库(场)及停车位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7]第057号》。
15. 本项目已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文本中已设计创建了一星级绿色建筑,下阶段应按相应规范进一步细化各分项设计,确保在施工中予以落实;项目中宿舍、食堂及泳池热水已设计以太阳能为主,锅炉为辅的热水系统,并辅以了图纸说明,下阶段应尽快明确专业太阳能施工队伍,予以深化设计,切实落实;根据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及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市、区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教学楼及宿舍不适于实施装配式建筑,其余楼宇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现文本中除教学楼及宿舍以外的建筑均100%采用装配式建筑施工,且预制率不低于40%,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核准单体预制率,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落实;本项目应进行能耗监测系统设计,设计、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项目完成后应同步进行能效测评工作;项目已计划采用BIM技术应用,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落实,切实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建议项目创建运营阶段一星级绿色建筑。
16. 根据教育局意见建议进行优化、完善。
17.请严格按沪教委发【2016】131号《关于加强本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在下阶段实施过程中注意学校塑胶场地面层原材料和成品检测指标等要求。
18.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煤气、电信、有线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9.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