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绿舟站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20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18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3.04
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东方绿舟站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内容:全长40.8米,宽5米桥梁一座,桥梁两端设置两部梯道和一部无障碍升降梯等工程等。
三、工程总投资为277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2.04万元,其他费用244.58万元,预备费53.83万元,前期工程费1641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在2017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财政投资)第71-7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17-067X003-02)。
四、天桥横断面布置:0.25m(栏杆)+4.5m(人行道)+0.25m(栏杆)。
五、天桥用地范围涉及他人权属的,请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予以落实。涉及沪青平公路相关要求(车行道建筑限界净宽、净高等)应进一步征询市路政局意见并予以落实。涉及轨交十七号线,应进一步征询轨交及交港局意见。
六、沪青平公路宽度预留中间隔离带,三来三去车道、一来一去非机动车道以及南、北人行道;建议东方绿舟车站二楼人行下客后,直接连通人行天桥,方便到达东方绿舟官场,同意增设上、下电梯建议增设自动扶梯,增设人行天桥一跨过去,减少中间柱子。同意人行天桥净空5.8米至6米,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及限高标志等。
七、增设人行天桥两端318国道两侧人行护栏,引导人流通过人行天桥;人行天天敲实施对该区域交通组织应综合考虑,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人行天桥的外观设计需与东方绿舟等周边环境相协调;
八、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消防局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九、项目属轨交保护区项目,请落实沪交轨安通(2018)第12号审核意见要求。
十、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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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