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巷镇国际别墅区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8022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8)017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02.12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赵巷镇国际别墅区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青浦区赵巷镇业锦路南侧H1-07、H1-08、H1-11地块范围内,东至置旺路,南至业文路,西至嘉松公路,北至社区商业街。总用地面积58329.9平方米,其中H1-07地块15607.7平方米;H1-08地块35173.6平方米,H1-11地块:7548.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6033.2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79平方米、地下面积4754.27平方米,计容面积12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理用房、西区服务中心、中区服务中心、东区服务中心、垃圾房、水箱房、地下车库、园路、公园内河桥梁工程及广场铺装、运动场地、景观绿化、配套设施、电气、给排水等。
三、项目总投资9212.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697.0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771.21万元,预备费237.08万元,前期费1507.00万元;资金来源:土地费用由赵巷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余区财政,区级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17年度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表(财政投资)中列支,项目编码:ZC16-071X002。
四、该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涉及建筑物(新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下的请按规定网上备案。
五、原则同意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增加垃圾房,项目总建筑面积6033.27平米,其中地上1279平方米,地下4754.2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279平方米,容积率0.02。其中H1-07地块建筑面积329平方米,其中地上329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H1-08地块建筑面积616平方米,其中地上616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H1-11地块建筑面积5088.27平方米,其中地上334平方米,地下4754.27平方米;下阶段请严格按照区规土局意见落实执行。
六、请按绿化所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七、该项目配建固定式垃圾箱房1座,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基本符合环卫设施配建要求,按垃圾房规范要求设置接水、接电、纳污、通风、设置排水沟,满足密闭化要求;垃圾房应分隔为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区域,以便于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投放,环卫作业部门分类收运需求,垃圾实行桶装化,委托所属镇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按《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在公共区域内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服务用房及管理用房内按需应配建公共卫生间,并结合公厕附建环卫道班房;公厕建筑面积不低于60 平方米,男女蹲位按1:2设置,男厕小便区域采用立式设置方式,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地面防滑处理,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并应专设无障碍厕位及第三卫生间,其中第三卫生间内部设施应包括成人坐便器、儿童坐便器、儿童小便器、成人洗手盆、儿童洗手盆、多功能台、儿童安全座椅、挂衣钩和呼叫器等,按规范设置公厕导向牌,男女厕标识牌,无障碍厕位和第三卫生间入口应设专用标志;环卫道班房(供环卫工人休息、更衣、停放小型机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同时小型机具停放点应附设充电设备,以备小型环卫机具充电之需;公共区域按服务半径每80-100米设置果壳箱。
八、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属民防结建范围,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前到区民防办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九、该项目涉及河道为西新河、并线河,已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保证应有退界距离,不得占用河道陆域控制区域,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并报区水务局审批;桥梁剖面图中桥梁水务技术参数基本符合水务规范要求;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跨河、穿河、沿河构筑物以及河道工程的实施,请在施工前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按设计文本描述项目最高日用水量31.5m3/d;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污染源内部污水管道管径应≥DN300;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宜小于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需设置隔油池;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到区给水排水管理所窗口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待项目建成后,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根据区水务局出具青水(2018)8号关于《赵巷镇国际别墅区公共绿地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十、公园卫生间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和蹲式便器;下阶段设计完成后另行向区卫计委送审。
十一、项目防雷设计请按市气象局沪防雷【2017】(建征)字第0831号意见予以调整。
十二、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区消防支队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并在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十三、同意在置旺路北侧设置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10米,南侧设置一处消防通道,宽度7米(不设进口坡);地下车库出入口按地面道路保持安全距离;内部道路再作进一步优化,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初步设计批复后,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s进行工程抗震设计;其余请按青建抗震(2017)137号意见予以调整。。
十五、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库),应根据青浦区交通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8)第009号]落实相关措施。
十六、本项目已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本项目中的建筑项目,文本中已计划创建一星级绿色建筑,并予以了详细的设计说明,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确保落实;本项目中的外窗传热系数等技术参数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进行相关设计;建议项目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十七、请根据浦城科咨(2018)第031号《赵巷镇国际别墅区公共绿地项目基坑围护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予以落实。
十八、供电、给水、排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
十九、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