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崧子浦路55弄五浦汇C区10号1402室业主装修时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复函
QB41040002018005
依申请公开
青建管〔2018〕9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01.22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18日,我委收到贵局转来关于青浦区崧子浦路55弄五浦汇C区10号1402室业主装修时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函,现复函如下:
青浦区崧子浦路55弄五浦汇C区10号1402室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为房屋权利人为完善使用功能,美化居室环境,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建筑活动,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应当纳入我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
经我委核查,现场施工的装修公司印堂精品装饰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放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其所宣称的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应当为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所发放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我委将把有关情况告知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请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进行处理。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