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金泽镇天然气入户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8024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8)019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03.02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金泽镇天然气入户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内容:青浦区金泽镇商榻居委会、金泽居委会、莲盛居委会、西岑居委会共计3435户用户进行管道天然气配套工程等。敷设中压天然气管道口径为DN315DN250DN200DN160。低压天然气主干管口径为DN315DN250DN200DN160,各小区内低压天然气管径口径主要为DN200DN160DN110,引入管口径为DN63,管径为聚乙烯管。管径全长68900米。
三、项目总投资5936.5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868.0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785.83万元,基本预备费282.69万元;资金来源:区、镇按照82比例承担,区财政部分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在2017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表(财政投资)中第76-12号列支,项目编码:ZC17-067X005-03)。
四、市政道路上的管线敷设应符合区规土局核发的审核意见,管线敷设如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并注意与周边居民、相邻管线保证安全距离。
五、地下管线外缘与行道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95米;在绿地或者规划绿地区域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上缘应当留1.5米以上植物生长要求的覆土层;架设电杆,与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管线要尽可能避让绿地中的乔木,施工涉及成排乔木不做迁移;绿地开挖边线与绿地内保留的树木树干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95米;项目建设涉及绿化迁移的,请在征得权属人同意后,到绿化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六、按《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在厂区内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所有垃圾实行桶装化,并委托所属镇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服务站内按需应配建相应卫生设施,男女蹲位按1:2设置,男厕小便区域采用立式设置方式,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地面防滑处理,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按需专设无障碍侧位;项目竣工后向区绿化市容局提交环卫配套设施验收申请,接受验收。
七、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文本中桥梁的水务技术参数(东星村桥单跨24米;岑中路桥单跨19米;金泽桥单跨22米;桃园小区桥单跨18米;店前港桥跨径布置10+18+10米;金溪桥、北胜浜桥跨径布置8+18+8米,7座管线桥梁底标高为4.8米)基本符合水务规范要求。
八、该项目涉及区管公路锦商公路、商周公路及练西公路,建议随桥过桥管线与桥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九、建设燃气排管在道路之外绿化带内,涉及道路内建设采用非开挖形式;每条道路施工应做好交通组织方案并在扩初批复后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