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题学双语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
QB41040002018030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8)024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04.04
上海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题学双语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盈浦街道,东至题学平和学校,南至朱家角路,西至南蒋墩港,北至题学平和学校。项目总用地面积9372.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9420.3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372.5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7.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763.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416.05万元,其他费用6630.82万元(含土地费1459.03万元),预备费716.2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完成环评手续;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4.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请按绿化所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6.按《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在校区内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所有垃圾实行桶装化,并由物业统一集中分类堆放至题学平和中小学垃圾房,同时委托所属街道具备生活垃圾清运许可的作业公司负责清运;内卫设施应符合幼儿使用要求,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地面防滑处理。
7.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同意建设单位缴费申请。结建范围内地上建筑面积9420.38平方米,应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281175元(计容面积9372.5平方米,减半收取)。该项目待缴费完成后,可据此办理相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8.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朱家角污水厂、朱家角镇规保办和淀山湖新城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污染源内部污水管道管径应≥DN300;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宜小于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设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需设置隔油池;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项目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到区排水管理所窗口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待项目建成后,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
9. 请按卫计委意见和建设进一步优化卫生设计。
10.本项目防雷分类错误;本项目建筑物防雷分类及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以雷击风险评估(评估标准: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21714.2-2015》)。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暂定为C级;太阳能集热板、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等应牌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非导电性屋面物体突出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时应增设接闪器;内庭院屋面四周应按GB50057-2010第4.3.3条的规定要求设计引下线;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屋面应设置防雷警示标识;幕墙金属框架应与防雷系统连接,连接材料、连接方式等应符合《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第8章的相关规定;电源电涌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合理匹配并满足被保护设备的使用要求;弱电机房、电梯配电进线处、有弱电设备接入的楼层配电进线处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Up)应不大于1.5kV;屋顶防雷平面图、接地平面图均无图例、标注、说明;图纸不清晰,不能判断其设计是否完整有效;请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根据上述意见补充修改。本项目应按《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沪气发[2017]12号)的规定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11.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并在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申请竣工消防验收。
12.朱家角路上1处5米单进口和1处5米单出口;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13. 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1g
、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幼儿园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存在楼板局部不连续,应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
14. 项目停车位已在中小学内解决。
15. 本项目已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文本中已设计创建一星级绿色建筑,但设计深度不够,下阶段应按相应规范进一步细化各分项设计,确保在施工中予以落实;项目中幼儿园洗手盆、沐浴已设计以太阳能为主,锅炉为辅的热水系统,并辅以了图纸说明,按要求,太阳能保证率要不低于45%,下阶段应予以深化设计,明确太阳能集热器安装位置;项目应采用装配式设计,文本中已按规范相应设计,预制率达55.6%,下一步应进一步深化设计,核准单体预制率,确保装配式建筑的落实;本项目应进行能耗监测系统设计,设计、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建议项目创建运营阶段一星级绿色建筑。
16. 根据教育局意见建议进行优化、完善。
17.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9.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