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盈浦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04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02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1.03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盈浦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盈浦街道,东至空地,南至顾会浦路,西至崧子浦路,北至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6717.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3323.5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329.7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17.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76.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884.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350.81万元,其他费用1072.38万元,预备费421.16万元,土地费450.00万元,信息化建设费590.0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在2018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财政投资)第107-3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18-044X001)。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请依照规定在开工建设前完成网上备案,并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的建设、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污染物的排放达到相应标准。
4.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请按绿容局绿化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6.该项目配建固定式垃圾箱房1座,建筑面积为29.67平方米,基本符合环卫设施配建要求,按垃圾房规范要求设置接水、电、纳污、通风、设置排水沟,墙面加贴瓷砖,满足密闭化要求和环卫作业需求;垃圾房应分隔为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区域,以便于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投放,环卫作业部门分类收运需求,垃圾实行桶装化,委托所属街道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公共区域具体设置要求应根据绿容局环卫科意见进行设计;区域内按需应配建相应卫生设施,男女蹲位按1:2设置,男厕小便区域采用立式设置方式,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地面防滑处理,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按需专设无障碍厕位。
7.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沪民防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结建范围,根据该项目建设实际,符合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情形,结建范围内缴费面积8100.31平方米(计容面积),应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486018.6元。待缴费完成后,同意建设单位据此意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地上总建筑面积超出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地上总建筑面积3%的,应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重新申报。
8. 该项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根据《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初步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阶段开展防汛影响专项论证工作,请根据区水务局出具青水(2018)143号关于《青浦区盈浦派出所迁建工程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青浦污水厂、区排水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项目室外排水管道管径应≥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才能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T31962-2015)。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依据《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设施规划和设计指导意见》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要求,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年一遇,郊区其他区域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本项目雨水设计重现期应按不低于5年进行设计。
9.集中空调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下阶段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预评价报告。厨房餐厅的设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理布局。涉及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池10m以内不得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暗厕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设在室外。下阶段设计完成后另行送审。
10.同意主楼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开关站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C级;应分别计算各单体的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根据GB50057-2010附录A第A.0.2条:“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首先应按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建议按此规定确定本项目所在地的Ng,计算N,进行建筑物防雷分类;屋顶防雷平面图: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屋面应设置防雷警示标识;防雷设计应按编制深度规定绘制电源电涌保护器分布图;请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按上述意见补充修改。
11.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区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12.同意该项目在崧子浦路设置壹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为11米;在顾会浦路设置壹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为7米;内部通道进一步优化,满足消通道防要求;进一步复核基地出入口与相邻交叉口位置关系;扩初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13. 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场地类别Ⅲ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65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派出所办公楼考虑偶然偏心规定水平力作用下扭转位移比大于1.2;2、3层结构平面有效楼板宽度小于典型宽度的50%,4层楼面立面收进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层的25%,属特别不规则结构,应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并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4.1条,沪建管[2015]958号文第十三条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不少于3名工程抗震专家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专项论证意见应作为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依据之一;本工程派出所办公楼采用装配式结构,设计应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相关设计要求。
14.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8]第102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5.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本项目土地合同要求100%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装配率不低于60%,文本中已附有装配式专篇并载明了各单体预制率,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符合相应的规范及合同要求;项目楼宇计划创建一星级绿色建筑,下阶段应深化设计,核算各分项评分,确保符合相应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文本中已附有设计描述,下阶段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45%;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按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2.k),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标准进行设计;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能耗监测系统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并进行能效测评工作;建议项目创建运营阶段的绿色建筑。
16. 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7.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