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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塘港路(珠溪路-港周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QB41040002019006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04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1.09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新塘港路(珠溪路-港周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调整。
二、原初步设计新塘港路朱昆河桥跨径组合16m+18m+16m,调整为13m+22m+13m
三、项目涉及河道为朱昆河,已办理河道蓝线手续;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调整后桥梁参数基本符合水务规范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
三、除朱昆河桥跨径组合调整以外的内容按原青建初(2018090号文件执行,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如有新增建设用地,请重新办理相关建设申报手续。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