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徐泾北(华新拓展)大型居住社区纬六路高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17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15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2.20
上海徐泾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新建徐泾北(华新拓展)大型居住社区纬六路高中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徐泾镇陆家角村,东至乐国路,南至尚茂路,西至乐爱路,北至尚鸿路。项目总用地面积35401.3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2205.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6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42.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004.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608.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411.74万元,其他费用1548.98万元,预备费648.04万元;资金来源:由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资金列支。
3.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办理好相关手续,并落实好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废气、废水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请按绿容局绿化科、环卫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绿化、环卫设计。
6.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结合修建民防工程。按照有关标准应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763.14平方米的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该项目待通过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并完成缴纳费后,可据此办理相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7.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上海城投水务集团供水分公司青东营业所、徐泾污水处理厂、徐泾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项目室外排水管道管径≥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才能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项目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依据《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设施规划和设计指导意见》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要求,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年一遇,郊区其他区域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本项目雨水设计重现期应按不低于3年进行设计。该项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项目请根据区水务局出具《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8. 请按卫计委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卫生设计。
9. 本项目建筑物防雷分类及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以雷击风险评估为准(评估标准: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GB/T21714.2-2015》)。说明书第三章.七.(七)、第六章.七和防雷图纸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应当一致。根据GB50057-2010附录A第A.0.2条:“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首先应按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建议按此规定确定本项目所在地的Ng。连廊应设计防直击雷措施。屋顶防雷平面图:屋面的标高应标注完整,接闪带应沿不同标高屋面易受雷击的突出部位敷设完整,接闪带的设计安装位置应与屋面易受雷击的部位吻合。基础接地平面图: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接地引上点与防雷引下线的接地引上点之间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SPD分布示意图:技术参数应当合理匹配并满足被保护设备的使用要求。请建设单位在施工图阶段根据上述意见补充修改。本项目应按《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沪气发[2017]12号)的规定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10. 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
11. 同意该项目共设置贰处机动车出入口。在尚茂路上设置壹处,出入口宽度为7-11米,车辆右转进出基地;在乐国路上设置壹处,出入口宽度为7米。同意乐爱路上设置壹处消防出入口,宽度为4米,不得设置进口坡。应进一步调整基地出入口与相邻出入口及交叉口的位置关系,保证同向开口基地出入口间距。要求做该项目做整体交通影响评价。进一步细化内部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复核基地内部通道的几何尺寸以及消防通道转弯半径,补充完善特殊车辆抵达各建筑的交通组织流线。建议进一步提高临时停车位配建,道路上不建议设置临时停车位。扩初批复后,应抓紧至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12. 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1#-8#楼为乙类、其余为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0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1#楼左、右单元、2#楼及3#楼左单元考虑偶然偏心规定水平力作用下扭转位移比大于1.2,应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
13. 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9]第008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4.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项目计划创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文本中附有绿色建筑专篇和公共建筑绿色自评分表,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核算各分项评分,确保符合相应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按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2.k),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标准进行设计;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能耗监测系统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建议项目创建运营阶段的一星级绿色建筑。
15. 根据区教育局意见建议进行优化、完善。
16. 项目应根据《沪教委规[2018]5号文加强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并落实相关措施。
17. 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8.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