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徐泾镇金云村新建事务厅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44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40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6.11
青浦区徐泾镇金云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徐泾镇金云村新建事务厅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徐泾镇金云村,东至前云路,南至乡村道路,西至漏泥浜,北至漏泥浜。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439.6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39.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3.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38.66万元,其他费用130.98万元,预备费33.4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办理发网上备案手续,并落实好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4.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请按绿容局绿化科、环卫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绿化、环卫设计。
6.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为集体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不属民防结建范围。
7. 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上海城投水务集团供水分公司青东所、徐泾污水厂、徐泾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设置雨水入河排放口需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办理相关审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污染源内部污水管道管径应≥DN300;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宜小于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需设置隔油池。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项目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待项目建成后,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
8. 公用卫生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及蹲式便器。
9. 本项目的防雷设计应首先计算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设计文本中应提供计算书。根据GB50057-2010附录A第A.0.2条:“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首先应按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建议按此规定确定本项目所在地的Ng,计算N,进行建筑物防雷分类,设计相应的防雷技术措施。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按GB50343-2012的规定要求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
10. 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11. 按[2019]沪公交建字(青)第001号执行。同意该项目不再新增出入口,车辆利用前云路壹处机动车出入口进出,宽度为6米。同步完善各个出入口缓冲带、停车让行、禁鸣、限速等交通安全设施。
12. 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0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该建筑右单元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首层等效剪切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应细化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13. 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9]第023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4.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项目楼宇计划创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文本中附有绿色建筑专篇和公共建筑绿色评分表,下阶段应深化设计,核算各分项评分,确保符合相应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
15. 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6.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