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派出所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45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41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6.14
上海孚泽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派出所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 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 该项目位于青浦区重固镇,东至崧建路,南至福泉山东路,西至规划街坊13-02,北至规划街坊13-01。项目总用地面积7346.6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4980.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8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90.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81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882.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317.62万元,其他费用1197.10万元,预备费475.74万元,专用信息化系统费用561.09万元,土地费330.8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废水、噪声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 基地内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 请按绿容局绿化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6. 该项目配建固定式垃圾箱房1座,建筑面积为23.78平方米,基本符合环卫设施配建要求,按垃圾房规范要求设置接水、电、纳污、通风、设置排水沟,墙面加贴瓷砖,满足密闭化要求和环卫作业需求;垃圾房应分隔为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区域,以便于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投放,环卫作业部门分类收运需求,垃圾实行桶装化,委托所属镇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公共区域具体设置要求应根据绿容局环卫科意见进行设计;区域内按需应配建相应卫生设施,男女蹲位按1:1或1.5设置,男厕小便区域采用立式设置方式,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地面防滑处理,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按需专设无障碍厕位。
7.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结合修建民防工程。按照民防规划应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的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核5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核5级,战时用途为一等人员掩蔽部兼街道指挥所。该项目待通过了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后,可据此办理相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建设单位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地上总建筑面积超出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地上总建筑面积3%的,应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重新申报。
8. 该项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根据区水务局出具青水(2019)2号青浦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派出所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落实相关防汛措施。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青浦污水厂、重固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项目室外排水管道管径≥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才能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T31962-2015)。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依据《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设施规划和设计指导意见》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要求,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年一遇,郊区其他区域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本项目雨水设计重现期应按不低于3年进行设计。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到区排水管理所窗口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待项目建成后,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
9.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下阶段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预评价报告。厨房餐厅的设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理布局。涉及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暗厕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设在室外。下阶段设计完成后另行送审。
10. 同意办公楼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根据GB50057-2010附录A第A.0.2条:“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首先应按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建议按此规定确定本项目所在地的Ng;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按GB5043-2012按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接闪杆应计算其保护范围并在图纸中标注,应按GB50057-2010附录De的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屋面应设置防雷警示标识;基础接地平面图、屋顶防雷平面图:图例、标注、说明不清晰同,无标高,难以判断其设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雷初步设计应按编制深度规定绘制电源保护器分布图;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满足编制深度规定、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图面清晰的图纸;请按上述意见补充修改。
11. 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区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12. 同意福泉山路设置壹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为10米;另外设置壹处人行出入口,宽度6米(不设进口坡);崧建路设置壹处消防通道,宽度6米(不设进口坡);内部通道进一步优化,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扩初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13. 本项目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综合办公楼南楼5层及中楼1夹层楼面楼板有效宽度小于典型宽度的50%;综合办公楼各单元和垃圾房及变电站考虑偶然偏心的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应对结构进行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本项目各单体均以地下室顶板作为计算嵌固端,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抗震规范或规程关于嵌固端的各项要求,地下室顶板高差大于0.6米处、顶板开洞及坡道处,均应采取合适的加强措施,保证水平地震力的可靠传递。
14. 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8]第120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5.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装配式建筑按沪建建材【2019】97号文执行;项目楼宇计划创建二星级绿色建筑,文本中已附有绿建专篇,下阶段应深化设计,核算各分项评分,确保符合相应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同时申报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文本中已附有设计描述,下阶段进一步深化设计,确保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45%;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按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².k),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6级标准进行设计;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能耗监测系统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深化设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与区能耗监测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在竣工备案之前做好能效测评工作;项目已按市、区两级文件要求,在设计、施工阶段均采用BIM技术并提供了专篇,下阶段应充分利用BIM技术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管理效率,建议项目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建议项目创建运营阶段二星级绿色建筑。
16. 请根据青浦公安分局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设计。
17. 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8.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