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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市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迎检通知

QB41040002018047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18〕111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07.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安装分项计量及能效测评、绿色建筑实施情况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实施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针对本次市级专项检查内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内容
绿色建筑设计星级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同步安装与区能耗监测系统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是否按规定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效测评;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是否执行落实本市工程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设计标准包括:《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2413、《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039、《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标准》DGJ08-2068)。
二、检查范围
区内在建的住宅、商办、总部经济等项目(详见附件1)。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
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参建各方对照各项坚持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将相关图纸资料整理汇总已备查,并按要求填写自查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情况、整改计划及自查表上报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各参建方配合整改。
(二)区级抽查阶段
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附件1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1.检查形式为实地检查,即在项目现场同时开展绿色建筑、分项计量、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及标准化工作等五类检查。(住宅项目及单体不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无分项计量及能效测评检查要求,6层以上住宅及无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无可再生能源检查要求),被检项目除准备好相应图纸资料以外,还要做好施工现场检查准备。检查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绿建咨询单位、分项计量施工单位等应全部到场。
2.现场检查的资料包括:施工许可证、审图合格证以及经审查通过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专项设计文件、能效测评报告或合同、《项目自查表》等,对于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还需准备自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等全部评审资料。
(三)市级抽查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及相关委托单位、技术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选取项目开展实地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18716 83
各项目完成自查工作,并于 731日前 将自查情况、整改计划及自查表的盖章扫描版发至邮箱jzjnzxjc2018@163.com(附件2的电子版可至邮箱jzjnjgba@163.com下载,密码:1234qwer)。
(二)区级抽查阶段( 201883 831
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附件1中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三)市级抽查阶段(20189月至201810月)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组织联合检查组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全市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五、检查要求
(一)注重自查
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按照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应的建筑节能措施文件及规范要求检查项目的设计、台账以及施工。
(二)及时整改
对自查及区级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各参建方应根据各方职责,积极、及时的进行整改工作,切实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迎接市级抽查的准备。
联 系 人:周权
联系电话:59729537       15800393162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2018年度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青浦区项目清单

      2.项目自查表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