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2018年市政消火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31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8)016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3.04

 

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2018年市政消火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拟在青竹路(华青路-华浦路)、华民南路(北淀浦河路-青湖路)、华乐路(夏雨幼儿园-华科路)、古安路(秀泽路-盈港东路)、秀禾路(古安路-汇金路)、秀泽路(古安路-汇金路)、老白石公路(白鹤镇自来水厂-外青松公路)、新重安路(外青松公路外东130米)、迎宾路(文化路-老朱枫公路),练新路(练东村村民委员会两侧240米)、老松蒸公路(养殖场河-小蒸加油站)、崧盈路(崧辉路-盈港东路)、镇中路(垂盈路-嘉松中路)上埋设给水管全长约9218米,选用DN150DN200DN300管。增设消火栓110套。
三、项目总投资2467.36万元,其中:建安费1945.31万元,其他费404.56万元,预备费117.49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在2018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城市维护项目计划汇总表(区属公司)第7-3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WQ18-140X001)。
四、项目应就供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进行核实;盈按照《上海市供水调度检测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供水监[2013]03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涉及河道为清水港、界泾港、里浜河、前家村江、三里塘、富阳港、郏一姚家浜、滁泾和垂姚潘家浜,于2018427日、2018123日至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河道参数规模应明确标注;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保证应有的退界距离,不得占用河道陆域控制区域,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
五、在项目建设阶段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投入使用前开展自主验收,确保项目的建设、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具体行政意见以市环保局审批意见为准。
六、地下管线外缘与行道树树干外缘水平距离不小于0.95米;管线尽可能避让绿地中乔木;在绿地或规划绿地下的,管线上缘应留有1.5米以上植物要求的覆土层;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是农村绿化,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七、给水管线建议设置在人行道板及绿化带下方,敷设、运维时尽量减少交通影响。敷设管线建议与道路新建、改建或养护工程同步实施;施工时,建议采用顶管(非开挖)的施工方式,并按照占掘路施工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