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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赵巷镇设施草莓高效栽培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39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35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5.09

 

上海三共农业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赵巷镇设施草莓高效栽培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东至嘉松中路,南至沈泾塘支路,西至玄武塘,北至北新泾。项目建筑用地面积1558.8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20.6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20.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32.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46.98万元,其他费用51.07万元,预备费34.90万元;资金来源:除市补贴外,其余自筹。
3. 基地内建筑、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土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4. 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青浦区污水处理厂、赵巷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项目雨水排入周边河道,需设置雨水入河排放口,相关审批手续请至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咨询办理;项目最高日用水量为2.5m3/d,根据相关行业管理要求,项目室外排水管道管径≥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才能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T31962-2015)。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依据《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设施规划和设计指导意见》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要求,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年一遇,郊区其他区域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本项目雨水设计重现期应按不低于3年进行设计。
5. 公共卫生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下阶段设计完成后另行送审。
6. 同意各单体不设防雷分类、不设计防直击雷措施;同意本项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D级;各单体的防雷总体(初步)设计应按编制深度规定绘制电源电涌保护器分布图。
7. 按(2019)沪公交建字(青)7号批文;该项目不新设机动车出入口,利用原有沈泾塘支路设置壹处机动车出入口(单进、单出),宽度各为4米;内部道路再作进一步优化,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扩初批文后,办理相关手续。
8. 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消防局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区消防机构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9. 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管理用房1-2、库房1-2和配电房均为单层建筑,设计在计算以上各楼的地震作用时均未考虑偶然偏心作用下的扭转效应,应调整并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现配电房的扭转周期比大于0.9,设计应调整至不大于0.9
10. 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19]019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1. 本项目为草莓高效栽培示范园农业用地,公建部分(管理用房)已按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并提交了节能计算书,下阶段要严格按照节能要求确保节能率不低于65%;建议项目公建部分(管理用房)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进行设计和施工。
12.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