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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新康路(断头处-崧盈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52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48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7.24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新康路(断头处-崧盈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新康路,东至崧盈路、西至新康路原有道路。全长约150m,红线宽度24m。包含桥梁一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
6m(绿化带)+2.5m(非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6(绿化带)=24m(红线宽带)。
 

 
四、道路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砼(AC-13C 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砼(AC-25C0.35%抗车辙剂)
1cm  稀浆封层
32cm 水稳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桥梁工程:汽车荷载:城-B级;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新建东斜港桥桥梁1座,跨径布置为13m+16m+13m=42m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标志标线等工程等附属工程。
六、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概算1472.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40.09万元,其他费用172.83万元,预备费50.65万元,土地征用费145.49万元,管线搬迁及新建费263.2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19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基建项目)第147-3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 ZQ19-085X002
七、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本市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批相关手续并通过区生态环境局审批。
八、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九、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进行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它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青浦污水处理厂、青浦工业园区、青浦区排水管理所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
十、绿化的种植设计应根据区绿容局绿化科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涉及道路断面、交通信号灯、交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设计应根据区交警支队意见进行优化、落实;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应按城建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优化。
十三、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2018年)之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构件的预制装赔率达65%,其他无要求。
十四、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五、供电、给水、排水、雨水、污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六、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和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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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