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部基地拓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19068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19)064号
无
2019.11.11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总部基地拓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工业园区,东起胜利路、西至盈顺路,全长约460.82m(包括新建一座桥梁,长约33m),规划红线宽度12-18m。项目道路等级: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新建胜利河桥桥梁一座,荷载等级:城市-B级,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创达路以东:
3.0m(绿化带)+12.0m(车行道)+3.0m(绿化带)=18m
创达路以西:
2.5m(绿化带)+7.0m(车行道)+2.5m(绿化带)=12m
四、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F)
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0.6cm 稀浆封层(ES-2)
35cm 水泥稳定碎石(骨架密实型)
五、胜利河桥桥梁一座,荷载等级:城市-B级,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跨径10+10+10m,桥面铺装:90厚沥青砼(AC-13F)铺装层+防水层(道桥用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100mm厚混凝土桥面现浇层。
六、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排水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七、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281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7万元,预备费92.64万元,用地费873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
八、项目内容、规模、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为准。
九、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十、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文本中桥梁水务技术参数(胜毛河桥跨径布置10米+10米+10米,梁底标高4.0米)基本上符合水务规范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青浦污水厂和青浦工业园区、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项目雨水如排水周边河道,设置雨水排放口需至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二、同意横断面设计,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官网管线,禁止飞线,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创达路与拓青路相交建议调整为“T”相交,再作进一步优化路口。扩初批复后,到青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道路路段路灯设置应符合《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青浦区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管理办法》中要求,建设前应办理相应的路灯建设手续,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建议采用符合本市道路照明质量要求的LED智能控制的灯具。
十四、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五、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