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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重固镇迅安路(重固镇大街-赵重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04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4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0.03.09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迅安路(重固镇大街-赵重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重固镇迅安路,东至赵重公路、西至重固镇大街、南至规划街坊、北至规划街坊。道路全长约357米,红线12米。项目道路等级: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2.5m(人行道)+7.0m(车行道)+2.5m(人行道)=12m(红线宽度)

四、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5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同质砖

  3cm 1:3水泥干拌黄砂

  10cm  C20砼

  10cm  碎石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另涉及排水工程、绿化、照明、标志标线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713.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1.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35万元,预备费58.51万元,前期费338.04万元,公用管线费146.4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项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建设单位应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从主动降噪和被动降噪等方面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现状及规划敏感建筑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若涉及轨交十七号线,应进一步征询轨交及交港局意见。

九、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重固镇规保办、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一、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要求迅安路重固镇大街交叉口、泉佳路交叉口以及赵重公路交叉口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交通信号控制机应为“SCATS”控制系统,并应铺设通讯专用管,信号较差接入机房。信号灯应采用400规格灯具,采用半程倒计时功能。涉及沿线交叉口信号灯必须办理用电手续,并且应做好线路接线入地工作,禁止出现架线、飞线灯情况。要求迅安路(重固镇大街-赵重公路)段交通组织作进一步优化设计,特别是赵重公路及重固镇大街交叉口。迅安路赵重公路交叉口道路中心南北向中心隔离开闭应在下阶段作重点研究。要求要求沿线交叉口东、西进口道各渠化增设一条车道。要求道路沿线公交停靠站均采用“港湾式”设置,并征询区交运部门意见。涉及道路路名应与规划资源局地名办核对。

十二、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管线交底卡办理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城建所及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备案;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道路照明要按路面灯设计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四、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