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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重固镇重固镇大街(重联路-庙泾港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06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6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0.03.18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重固镇大街(重联路—庙泾港桥)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重固镇,东至规划街坊、南至庙泾港、西至规划街坊、北至重联路。道路全长约128.42米,红线14米。项目道路等级: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5m(人行道)+7.0m(车行道)+3.5m(人行道)=14m(红线宽度)

四、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沥青)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8cm  稀浆封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同质砖

  3cm M10水泥砂浆

  10cm  C25混凝土

  10cm  级配碎石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另涉及排水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66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9.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93万元,预备费20.49万元,土地及前期管线费236.3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根据《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城市支路(不含桥梁)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应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从主动降噪和被动降噪等方面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现状及规划敏感建筑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若涉及轨交十七号线,应进一步征询轨交及交港局意见。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重固镇规保办、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十、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要求对北侧弯道处道路线形进行优化,进一步核实转弯半径的相关交通参数。确保新建道路与相接重联路道路通行能力保持一致。要求在北侧弯道处增设中心引导线、急弯警示标志、震荡减速标线等交通设施,要求在下阶段设计方案中体现。涉及道路路名应与规划资源1111局地名办核对。

十一、建议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管线交底卡办理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城建所及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备案;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道路照明要按路面灯设计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三、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