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重固镇集中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08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008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0.04.10
上海孚泽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集中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1. 初步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区重固镇,东至规划街坊,南至规划街坊,西至联茂路,北至福泉山东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0865.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107.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7.7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330.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238.35万元,其他费用1095.01万元,预备费416.67万元,土地费58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3.根据“沪环规[2019]3号文”规定,项目属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项目应在投入运行前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4.基地内建筑、经济指标应按区规划资源局意见作进一步深化、核实。
5.请按绿容局绿化管理科、环卫管理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6.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07.73平方米,按规定建设单位可申请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前缴费。
7.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自来水公司、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污染源内部污水管道管径应≥DN300;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宜小于DN300;雨水检查井应设置落底沉泥槽;不得使用粘土砖砌筑检查井,建议采用不同规格的一次件注塑检查井;不得设置化粪池;设有餐饮食堂的需设置隔油池。项目内部应确保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待项目具备市政接入条件时,应在建设项目联审平台内办理排水接入手续;如项目从事行业属于11类办证范围内,建成后,还应办理正式《排水许可证》;禁止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水。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8.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和补风方式,设备房要有单独的通排风设施。公用卫生间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及蹲式便器;淋浴室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9.应按GB50057-2010附录A第A.0.2条:“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首先应按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的规定要求确定本项目所在地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Ng),计算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进行建筑物防雷分类。设计文件中应提供计算书。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Ng)应满足GB/T37047-2018《基于雷电定位系统的地闪密度总则》的规定要求。SPD分布图:本项目电气和电子系统不存在高电位反击时,低压配电线路中应选用Ⅱ级试验的SPD;电子类设备配电进线处SPD的Up应不大于1.5kV;技术参数应当合理匹配并满足被保护设备的使用要求。同意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D级。
10.该项目初步设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委托有关审图公司进行消防审查。工程竣工后,到建管委(消防)申请竣工消防备案。
11.初步同意联茂路北侧设置一处机动车进口,宽度10米,南侧设置一处机动车出口,宽度7米。行政协助平台已批(2019)沪公交建字(青)37号。内部道路再作进一步优化,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
12.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场地类别Ⅳ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s进行抗震设计。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该项目公厕道班房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应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该项目公厕道班房设计采用天然基础,应关注地基土的液化问题。本工程设计采用的抗震结构体系是可行的。
13.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标志设置以及电子收费系统等的设置,请根据区交通委出具的意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青交停审[2020]第023号》进行配置交通设施。
14.本项目已做了相应的节能设计,其他无要求。
15.供电、给水、排水、污水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各管线配建手续。
16. 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