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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重固镇郏店路(赵重公路-崧建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13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13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0.05.14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郏店路(赵重公路-崧建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重固镇郏店路,东至崧建路、西至赵重公路。新建道路全长约1126m,红线宽度24m。项目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0m(人行道)+2.0m(绿化带)+14.0m(车道路)+2.0m(绿化带)+3.0m(人行道)=24m(红线)

四、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砼(AC-25C)

      0.8cm 稀浆封层

      38cm  水泥稳定碎石

      20cm  级配碎石

人行道结构设计

  6.5cm  砂基透水砖

  3cm  中砂找平层

  10cm 透水水泥混凝土

  10cm 级配碎石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涉及公用管线及排水、标志标线、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8760.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38.16万元,工程建设其费用626.99万元,预备费248.26万元,前期工程费1933.57万元,公用管线费用1613.6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项目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内容、规模、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为准。建设单位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并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建设项目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若涉及轨交十七号线,应进一步征询轨交办及交港局意见。

九、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重固镇规保办、青浦排水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一、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沿线增设港湾式车站,并征询区建管委;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

十二、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道路照明要按路灯设计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该项目道路目前暂无公交规划,故建议根据道路周边用地性质,并按照《上海市公交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站点设置应当便民,应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

十四、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五、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