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重固镇福定路(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18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0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0.06.23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福定路(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重固镇,东至规划街坊、西至规划街坊、南至河泾港、北至福泉山路。新建道路规划全长约153.3m,设计全长约144.3m,红线宽度16m。项目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0m(人行道)+10.0m(车行道)+3.0m(人行道)=16m(红线)
四、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SBS沥青)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8cm 稀浆封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人行道结构设计
6cm 同质砖
3cm M10水泥砂浆
10cm C25混凝土
10cm 级配碎石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新建桥梁一座小陆家浜桥,跨径布置1-22m。另涉及排水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26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0.79万元,工程建设其费用136.51万元,预备费43.37万元,前期工程费357.2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建设单位应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从主动降噪和被动降噪等方面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现状及规划敏感建筑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九、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文本中桥梁税务技术参数(河泾桥单跨22m,梁底标高3.8m)基本上符合税务规范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与重固镇规保办、青浦排水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一、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二、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道路照明要按路灯设计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本项目为道路桥梁工程,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年-2018年)之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够贱的预制率达65%。
十四、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五、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