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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优刻得规划配套道路(青赵公路-新厍路) 新建工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35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034号

2020.10.27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优刻得规划配套道路(青赵公路-新厍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青浦工业园区,东起新厍路,西至青赵公路,全长约370m,规划道路红线24m。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型式,横断面形式为2.0 m(绿化带)+3m(人行道)+14m(机动车道)+3m(人行道)+2.0m(绿化带)=24m(规划红线)。

新建沥青路面结构为:

4cm  细粒式沥青砼 (AC-13C 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砼 (AC-25C 掺0.35%抗车辙剂)

0.6cm   稀浆封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有配电站迁移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等。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3937.62万元,其中:前期工程费用2644万元,工程费用992.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99万元,预备费61.6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0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99-8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20-085X006) 。

六、根据沪环评[2020]128号、沪环规[2019]7号文件要求,项目属于联动区域内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应完善并落实项目的环保措施。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沿线缺限速标志;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通附属设施;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一、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建设前应办理相应的路灯建设手续。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