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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徐公路(崧泽大道-天山西路) 辅道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0042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0〕041号

2020.11.18

上海市青浦区道路运输管理事务中心(原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华徐公路(崧泽大道-天山西路)辅道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徐泾镇,南起崧泽大道,北至天山西路,全长约674.588m,红线宽度12m。改建拼宽迮庵江桥一座,桥梁跨径组合13m+16m+8m,桥梁宽12m。项目道路等级:三级公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2m(人行道)+10m(车行道)=12m(道路红线宽度)。

    路面结构形式

   (1)新建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沥青)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8cm 稀浆封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2)新建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M10水泥砂浆

    10cm C20砼

    10cm 碎石

    桥梁结构:

    上部结构

    桥梁上部结构全部采用简支预制空心刚接板梁,主要上部结构形式见下表:


结构名称

跨径(m

梁高(m

中梁宽(m

边梁宽(m

悬臂长(m

预应

力砼

刚接板梁

8/13/16

0.55/0.65/0.85

1.25

1.475

0.3

桥梁下部结构

桥名

桥墩形式

桥台形式

桩基

迮庵江桥

桩柱式排架墩

埋置式桥台

Φ80钻孔桩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标志标线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226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0.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74万元,预备费66.67万元,前期工程费907.09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2020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19-5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20-067X005)。

    六、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项目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内容、规模、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为准。建设单位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并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建设项目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本文中涉及的河道为蟠龙市河于2020年5月6日在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徐泾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方案,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及交通附属设施;建议南侧与崧泽大道路口对接;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一、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建设前应办理相应的路灯建设手续。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电缆建议采用铝芯材质。

    十二、本项目为道路桥梁工程,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年-2018年)之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构件的预制率达65%。

    十三、桥梁牛腿建议加大,方便管线架设。

    十四、沿线有超高压及高压电缆管线,须实现征询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如影响安全运行则须先行搬迁。

    十五、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六、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