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华浦路上达河桥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1007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01.11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华浦路上达河桥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 QPC1-0009(中一)单元,南起华浦路-水渡浜路交叉口,北至新技路-新达路交叉口。新建道路全长约540.06m,工程范围内新建跨上达河桥梁1座,主线桥跨径组合30m+55m+30m,桥梁宽17~24m(包含观景平台),引桥跨径组合5×20+主桥+5×20m,桥宽13m;上达河以南路段规划道路红线32m,上达河以北路段规划道路红线24m,设计车速:40 km/h,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1)上达河以南挡墙段横断面
3.0m(辅道人行道)+6.0m(辅道车行道)+0.5m(设施带)+0.5m(挡土墙)+12.0m(车行道)+0.5m(挡土墙)+0.5m(设施带)+6.0m(辅道车行道)+3.0m(辅道人行道)=32.0m(红线宽度)。
(2)上达河以南标准段横断面
3.0m(辅道人行道)+6.0m(辅道车行道)+1.0m(设施带)+12.0m(车行道)+1.0m(设施带)+6.0m(辅道车行道)+3.0m(辅道人行道)=32.0m(红线宽度)。
(3)上达河以北挡墙段横断面
0.5m(设施带)+5m(辅道)+0.5m(挡土墙)+12m(车行道)+0.5m(挡土墙)+5.0m(辅道)+0.5m(设施带)=24.0m(红线宽度)。
(4)华浦路标准段横断面
0.5m(设施带)+5m(辅道)+0.5m(设施带)+12m(车行道)+0.5m(设施带)+5.0m(辅道)+0.5m(设施带)=24.0m(红线宽度)。
(5)上达河以北终点段横断面
7.0m(绿化带)+9.0m(车行道)+8.0m(绿化带)=24.0m(红线宽度)。
路面结构形式
(1)主路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18cm 水泥稳定碎石
18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2)辅道车行道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6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16cm 水泥稳定碎石
16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3)新建人行道路面结构
人行道、人行过街铺砌和公交站台铺砌处均采用人行道路面结构,人行道路面结构如下:
6cm 同质砖
3cm M10水泥砂浆
15cm C20水泥混凝土
10cm 碎石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另涉及人行楼梯、排水、照明、绿化、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7766.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38.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7.32万元,预备费201.47万元,前期工程费849.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0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108-2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Q20-088X002)。
六、根据《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人行天桥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应预留相应环保设施资金,从主动降噪和被动降噪等方面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现状级规划敏感建筑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涉及厂区出入口改造,需征询交警意见,并征得企业同意。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本文中涉及的河道为新谊河于2020年4月2日在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青浦区排水运营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核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方案,建议增设中央分隔带、机非隔离带;;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北侧辅道5米,建议拓宽至6米,并增设人行道板,请在下阶段办理交警审批手续时落实;华纺路下窜以及北侧调头下窜,限高不低于3.5米;沿线增设限速标志;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一、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照明设计依据建议增加《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DG/TJ08-2214-2016),《道路照明设施监控系统技术标准》(DG/TJ08-2296-2019);道路照明布置补充桥面路灯布置位置说明,道路照明中机动车道、交汇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照明标准建议根据国家标准对应相应道路等级进行列表说明。原表述不严谨;电缆保护管敷设建议地面道路同意为SC100钢管,桥面防撞敷设同意为直径76PVC管;路灯电缆不建议统一采用穿刺线夹方式连接,统一为多功能接线盒连接方式;补充桥面路灯穿线方式;灯港和灯具式样建议集合周边环境、原有路灯式样和管理单位养护要求进行选型;控制箱内的RTU设备应采用4G通讯;招标钱必须完成施工图评审流程。
十二、本项目为道路桥梁工程,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年-2018年)之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构件的预制率达65%。
十三、该路段拟敷设中压天然气管道一根(0.4MPa)。管径DN150-DN200.管位根据管线综合确定,如天然气管道沿桥敷设,则需在桥梁东侧预留牛腿。
十四、应对道路桥梁红线及施工范围内对现状电力管线进行统计,落实搬迁位置,先行搬迁;涉及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符合国标管线规范,也不满足电力要求,应由专业设计同步编制管线综合规划,并结合道路桥梁建设同步实施电力排管工程。
十五、上达河属VI级航道,华浦路桥设计桥梁一跨过河,通航净宽34米,通航孔范围梁底标高8米,满足通航要求。
十六、根据区规划资源局意见,华浦路上达河北段厂区涉及出入口改建,已于2020年12月15日取得四家厂区同意意见,并落实出入口改建措施,辅道右进右出,应确保24米长挂车转弯半径和高度。
十七、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