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巷商业商务区C1-01地块北侧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1032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1〕17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09.24
上海赵巷商业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赵巷商业商务区C1-01地块北侧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赵巷镇,西起嘉松公路,东至新通波塘,路线长度约297m,规划道路红线16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1.8m(人行道)+1.2m(设施带)+10m(车行道)+1.2m(设施带)+1.8m(人行道)=16.0m(道路红线宽度)。
2.路面结构形式
(1) 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合料AC-13C(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合料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6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2) 新建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M10水泥砂浆
10cm C20砼
10cm 碎石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及雨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876.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3.59万元,预备费56.75万元,前期费用374.70万元,公用管线费31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 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在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者是农村绿化的,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该工程涉及的河道为新通波塘。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过河管道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行政许可手续。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河道沿岸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保留不低于6米宽的防汛通道,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赵巷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一块板);北侧道路与嘉松中路相交右进右出,建议嘉松中路右进右出,渠化车道;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路口增设公安监控探头(高清复合型摄像机);下阶段征询市交警总队路设处意见。
十、道路附属设施、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等应根据相关规范具体实施;道路在通波塘河西侧结束,在道路终点做好围挡工作,在嘉松中路处设置断头路标牌,与南侧地块开发加强跟踪对接,在地块的开口处需设置进出口,人行道断开。
十一、请按前期测量、检测、物探等成果报告设计路面结构层,道路附属设施、标志标线设置、公交港湾设置,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
十二、道路建设时如有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建议实施同步入地;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按要求在市管线监察平台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认真落实地下管线保护要求;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竣工资料报送区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三、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