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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白鹤镇新建敬老院南侧道路及污水管网敷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1033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09.29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白鹤镇新建敬老院南侧道路及污水管网敷设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白鹤镇,东起程鹤路,西至敬老院西围墙,道路全长131.155m,道路红线宽16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2m(人行道)+1.5m(绿化带)+9m(车行道)+1.5m(绿化带)+2m(人行道)=16m(规划红线)。

2.路面结构形式

(1)一般路段路面结构

4cm    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

6cm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32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砾石砂

(2)交叉口范围路面结构

4cm    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

6cm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25cm   ATB-30

剩余结构利用现状

(3)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200×100×60mm)

3cm    M10水泥砂浆

10cm   C20细石混凝土

10cm   碎石垫层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及雨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45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52万元,预备费34.0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目前投资额无需委托审核,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阶段投资,后续请加强项目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 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在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者是农村绿化的,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该工程不涉及河道。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白鹤镇规建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南侧道路横断面设计(一块板);涉及相交路口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进一步完善沿线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建议路口增设公安监控探头(高清复合型摄像机);下阶段征询市交警总队路设处意见。

十、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具体数据及施工工艺,报建管委建设科审查。

十一、道路建设时如有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建议实施同步入地;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按要求在市管线监察平台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认真落实地下管线保护要求;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竣工资料报送区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二、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