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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振泾路(明珠路-华徐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410400020220020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2〕5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06.16

上海新徐泾城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振泾路(明珠路-华徐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徐泾镇,西起明珠路,东至华徐公路。道路全长约922.63m,红线宽度20m。设计车速:30 km/h,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Om人行道+14.Om(车行道)+3.0m人行道=20.0m(规划红线宽度)。

路面结构形式

(1)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沥青)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5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砾石砂

(2)新建人行道结构

6cm    彩色同质砖

3cm    MlO水泥砂浆

10cm    C20细石砼

10cm    砾石砂垫层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另涉及雨污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5640.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8.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3.41万元,预备费190.58万元,前期费用894.47万元,公共管线费744.0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2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新开项目)第253-21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21-087X013)。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 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局窗口咨询。如果绿地属于林地或者是农村绿化的,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站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徐泾镇规建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初步同意横断面设计(一块板);涉及相交路口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振泾路、明珠路、华徐公路右进右出;交叉路口30米范围内增设高清复合型摄像机,并接入公安图像网;建议采用综合合杆形式;沿线增设港湾式车站并征询区建管委;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下一步征询市交警总队路设处意见。

十、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按照实际上报时间修改后续的建设进展。按照区规资局批复的相关要求,如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建议补充新的规划资料;交通量分析预测中,前提条件补充示范区线的资料;雨水管分别通过徐安路、徐泰路上规划雨水管道,再最后排入徐泾港,需明确徐安路、徐泰路的建设时序问题,避免道路建成后雨水无法排放;初设文本中第6.1.5中写明经勘察报告,未发现存在明、暗浜及厚填土不良地质条件,其处理方式与概算表中不一致;且无暗浜处理,该部分工程费用应不计。雨水设计中,管径均为1000,概算表中800的管道位于何处。6.2.1中污水管设计为400管径,概算表为300;雨污水管线敷设位置需与管线综合管位一致,请补充管综资料。

十一、请结合管线综合的审核意见,落实下阶段管线综合设计。

十二、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