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的通知
QB41040002023008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3〕150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07.20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根据《关于深化系统集成推动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建审改〔2023〕1号),在《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通知(试行)》(青建管〔2021〕24号)文件基础上,现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由市区两级重大项目调整扩大至工业、研发、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分期竣工验收并提前投入使用。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通知(试行)》(青建管〔2021〕24号)文件中的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1.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通知(试行)(青建管〔2021〕24号)
2.关于深化系统集成推动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建审改〔2023〕1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