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青昆路(沪青平公路-G50以南)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QB044020002023064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3〕002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02.09
上海市青浦区道路运输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青昆路(沪青平公路-G50以南)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申请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变更。
二、取消老横姿港桥梁结构,设计变更为道路结构形式。原老横姿港桥(跨径10m+10m+10m)取消,桥梁规模减少后新增部分按路基设计,新建路面结构与其余路段一致。
三、后续应至规资局办理方案变更;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超出用地红线部分不属于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涉及沪青平公路、G50需进一步征询市道运局意见。涉及相应管线调整应至规资局办理管综变更,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四、该工程涉及的河道为老横姿港、十五丝织厂河、葑澳塘,于2020年4月21日到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已过两年有效期,经比对该项目蓝线与规划一致。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河道沿岸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保留不低于6米宽的防汛通道,防汛通道内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道路范围内涉及水面积的填埋应在办妥开、填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实施。
四、后续请深化方案,合理控制投资。如有调整及时报送发改委。
五、除取消老横姿港桥梁结构,设计变更为道路结构形式以外的内容按原青建初(2020)036号文件执行,概算调整不涉及设计变更,如有变更,请重新办理相关建设申报手续。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