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漕稼二路(盈福路~青赵公路)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QB044020002023078
主动公开
青建初〔2023〕016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09.27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漕稼二路(盈福路~青赵公路)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新城,北起盈福路,南至青赵公路,全长584.385m,道路红线宽度15m。新建桥梁两座,水上廊道桥跨径组合:10.7+2×7.5+7.8+8.2+8.4+8.8+9.3+10.3+9.8+9.6+9.4+12.7=120m,桥宽15m;朱家浜桥跨径组合:1×16m,桥宽15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设计荷载:BZZ-100。
三、横断面布置与路面结构
(一)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2.5m (人行道)+10(车行道)+2.5m(人行道)=15m(红线宽度)。
1.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AC-13(SBS 改性)
2.新建人行道路面结构
防渗土工布
3、老路铣刨加罩
4cmAC-13(SBS 改性)
铣刨后的原路面
(二)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布置如下:
桥梁名称 | 跨径组合(m) | 桥梁横断面(m | 斜交 角度 | 梁底标高(m) |
水上廊道 桥 | 10.7+2×7.5+7 8+8.2+8.4+8.8 +9.3+10.3+9.8 +9.6+9.4+12.7 | 2.5m(人行道,含栏杆) +10m(机动车道)+2.5m (人行道,含栏杆) =15m |
正交 |
第9孔≥4.2 |
朱家浜桥 |
1×16 | 2.5m(人行道,含栏杆) +10m(机动车道)+2.5m (人行道,含栏杆) =15m |
顺交 10.792 |
≥4.2 |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道路另涉及雨污水排管、景观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项目于初步设计阶段经委托审核,项目总投资7854.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32.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3.59万元,预备费242.33万元,前期费2765.15万元。资金来源:青浦区盈浦街道“城中村”地块改造专项资金4800.00万元,其余区财政,区级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2023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续建项目)第240-19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Q22-088X002)。
六、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超出用地红线部分不属于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七、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建议以地被为主),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绿地(需提供获规划认可的占补平衡方案)、临时使用绿地等,应事先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八、项目涉及的河道为公路苗圃七号塘、公路苗圃四号塘、公路苗圃二号塘和朱家浜江,于2022年3月4日到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划示的手续。施工前应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九、原则同意横断面设计。信号灯路口采用具备接入SCATS信号控制系统的机型,灯具采用400型号自带倒计时功能的车行和行人信号灯,同时各信号灯交叉口应预留单独左转信号灯,在地下管线铺设中应预留专门接入SCATS系统光缆的独用管线;建设单位应到供电部门办理信号灯及相关设施的正规用电手续。论证青赵公路漕稼二路交叉口信号灯安装必要性及与相邻信号灯路口距离过近对青赵公路通行效率的影响。后续调整“右进右出”交通组织方式可能性。道路全线沿河段增设安全防撞设施。全线增设机非隔离设施、交叉口完善人非隔离护栏设施。交叉口50米范围内增设高清复合监控设备,并接入公安机房。沿线若涉及周边地块规划出入口,应另外征询意见。待扩初批复后到支队办理后续手续。
十、如涉及交通工程,施工图出图后在施工前需报建管委市政建设科专项审查。
十一、漕稼二路为新建道路,现状沿线无管线;项目开工前落实管线交底及管线保护工作;道路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建管委城建所,以便核实更新。
十二、初设文本1.2 设计依据中未体现道路照明设计依据。
十三、初设文本问题与建议中提到“青龙园”景区建设拟设置人行通道与漕稼二路平交,位置在水上廊道桥上,其相接位置及结构形式应加强对接,避免工程浪费。
十四、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及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合发文的《关于推进城市道路禁车柱、分隔栏杆等分隔设施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沪道运规〔2021〕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改建,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域内道路禁车柱、分隔栏杆等分隔设施的设置。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设置要求>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20号)文件执行。根据《“十四五”期间提升青浦新城交通运营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开展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及改造研究,结合道路新改建和缓拥堵工程推进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实现新建或改扩建道路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100%。根据《青水〔2019〕153号关于在全区新、改建市政道路、雨水设施项目中推广使用新型雨水口的函》文件规定,新改建道路需设置新型雨水口
十五、按《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要求,落实承台顶面以上的构件预制装配率要求。
十六、根据《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请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管理,认真配合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