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复函

QB041040002024009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4〕220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11.29

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提前投入使用的申请,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项目属于2024年区重大工程,符合申请条件,现复函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沪府规〔2020〕16号)文件精神,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

经征询,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安质监站、区建管委消防三家专业验收部门已完成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项目2#-7#厂房单体工程的先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项目2#-7#厂房单体工程可提前投入使用。

本次先行投用的单体工程必须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对于分期验收后投入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2.对于未申请分期验收的施工部分,如因分期验收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工况调整,参建各方应及时调整相应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3.分期范围与施工区域之间应采取安全隔离封闭措施,确保人员不能在施工区域和使用区域双向走动,保证相关人员安全。

其余专业验收部门根据区建设管理委投用的复函,对项目单体建筑投用免予处罚,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末期验收时,再予以核验。

本复函仅限用于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项目2#-7#厂房单体工程提前投入使用,不具其他效用。申请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发放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才可全面投用和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特此函复。

附件:1.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项目分期竣工验收部分单体提前投入使用的申请

2.关于印发《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2024年度青浦区储备重大项目统计表》的通知(青重建〔2024〕71号)

3.区规划资源局、建管消防、安质监意见征询单及验收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