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的通知

QB40010002017001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17〕4号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01.10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集聚优势,有力、有序推进全区重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适应青浦大发展、大建设、大开发的需要。经委党政班子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自20171月起,代行公路管理部门项目法人资格,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区建设管理委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与委市政建设科合署办公,由浦浩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全龙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路所章力、综合规划科王伟强、设施管理科陈岚、建筑行业监管科郁春华、建管所姜海强、区重大办吴渊及代建公司相关同志兼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附件: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职责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110
 
附件:     
 
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职责
 
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代替履行区公路所2017年起立项的政府性投资道路交通项目的法人单位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 .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代建单位并签订代建协议。
2 .根据项目性质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报区发展改革委。
3 .督促代建单位办理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交通、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等前期审批手续。
4 .参与并监督代建单位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设备材料选购等招标活动。以项目(法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5 .督促代建单位前期动迁调查摸底和日常的推进及组织开展除镇、街道(区级公司)负责以外的管线等动迁工作。
6 .监督代建单位在道路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等工作;参与代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道路项目相关验收工作,并报质监部门备案。
7 .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参与并监督代建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8 .参与并督促代建单位编制项目工程决算报告,报区财政局、审计局审定。
9 .督促代建单位编制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项目交付使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