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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部分机关科室内设办公室调整的通知

QB40010002021005

主动公开

青建管党组〔2021〕15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04.22

机关各科室(部门)、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对委部分机关科室内设办公室(科室)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计划财务科,内设于办公室。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市政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安排,编制、审核、下达年度维护计划,统筹平衡年度维护资金,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委属各类预算资金、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的统筹平衡、使用管理和监督执行;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维护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批或申报工作。

工作人员:周伟明、孙燕萍、顾玲琼、姚冬霞、蔡冬蕾

科长(负责人)顾玲琼

二、审计科,内设于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区非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组织开展对委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委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工作人员:索妮、孟爱军

科长(负责人)索妮

三、国防动员办公室,内设于安全监督科。

办公室主任:由顾慧婷兼任

原办公室内设计划财务科职务自然免除。其他内设办公室(科室)按照青建管党〔2020〕22号文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党组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