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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区级使用情况——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

主动公开

2020.05.20

根据市建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沪建房管联﹝2018﹞64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建设管理委、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青浦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青建管﹝2017﹞43号)文件要求,2017年起青浦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资金补贴标准按照翻建每户20万元,修缮每户10万元标准进行补贴。2019年青浦区危旧房改造共19户(翻建3户,修缮16户),其中三类重点对象18户。2019年市级资金补贴优先支持开展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经区发改委、建管委、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明确低收入户(3类重点对象以外)对象危房改造的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2019危旧房改造项目各级财政补贴22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78万元/户(即68.04万元),区级财政补贴151.96万元。

发放程序

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项目自2019年起区级补贴资金均安排于镇政府性投资项目中。镇根据开工报告、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区财政请款补贴资金,剩余资金待项目完成审价、审计等相关工作后按实拨付。(2019年拨付情况详见分配结果)

2019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资金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分配对象(街镇)

补贴标准

(万元)

已拨付资金

(万元)

 

改造户数

市级

区级

市级

区级

1 

练塘镇 

10(修缮)

37.8 

62.2

0

50

2 

重固镇 

1(修缮)

3.78 

6.22

0

5

3 

白鹤镇 

3(翻建1,修缮2)

11.34 

28.66

0

24

4

朱家角镇

1(翻建)

3.78

16.22

0

5

5

金泽镇

2(翻建1,修缮1

3.78

26.22

0

0

7

华新镇

2(修缮)

7.56

12.44

0

12

8

合      计

19户(翻建3,修缮16)

68.04

151.96

0

96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