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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财政专项资金区级使用情况——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

主动公开

2021.06.30

   根据市建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沪建房管联﹝2018﹞64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建设管理委、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青浦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青建管﹝2017﹞43号)文件要求,2017年起青浦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资金补贴标准按照翻建每户20万元,修缮每户10万元标准进行补贴。2020年青浦区危旧房改造共14户(翻建3户,修缮11户),其中三类重点对象11户。市级资金补贴优先支持开展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经镇社会救助所审核认定的低收入户(3类重点对象以外)对象危房改造的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2020危旧房改造项目市、区财政补贴17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78万元/户(即41.58万元),区级财政补贴128.42万元。

发放程序

   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项目2020年的区级补贴资金安排于镇政府性投资项目中。镇根据开工报告、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区财政请款补贴资金,剩余资金待项目完成审价、审计等相关工作后按实拨付。(2020年拨付情况详见分配结果)


 

2020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资金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分配对象(街镇)

补贴标准

(万元)


已拨付资金

(万元)

 

改造户数

市级

区级

市级

区级

1 

重固镇 

2(翻建1,修,1

3.78 

26.22

3.78

13

2

白鹤镇 

2(翻建1,修缮1)

3.78 

26.22

3.78

13.11

3

朱家角镇

6(修缮)

22.68

37.32

26.68

19

4

金泽镇

4(翻建1,修缮3

11.34

38.66

11.34

30

5

合      计

14户(翻建3,修缮11)

41.58

128.42

41.58

75.11

170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