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财政专项资金区级使用情况——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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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2020年市财政专项资金区级使用情况 -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 根据市建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沪建房管联﹝2018﹞64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建设管理委、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青浦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青建管﹝2017﹞43号)文件要求,2017年起青浦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资金补贴标准按照翻建每户20万元,修缮每户10万元标准进行补贴。2021年青浦区危旧房改造共24户(翻建7户,修缮17户),其中三类重点对象19户。市级资金补贴优先支持开展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经镇社会救助所审核认定的低收入户(3类重点对象以外)对象危房改造的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2021危旧房改造项目根据立项汇总,市、区两级财政共补贴307.0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78万元/户(即71.82万元),区级财政补贴235.21万元。 发放程序 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项目2021年的区级补贴资金安排于镇政府性投资项目中。镇根据开工报告、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区财政请款补贴资金,剩余资金待项目完成审价、审计等相关工作后按实拨付。(2021年拨付情况详见分配结果)
2021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资金分配情况 | ||||||
单位:万元 | ||||||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