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号代表建议的二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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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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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徐敏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1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青浦区落败古桥亟待抢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古桥保护工作的关注,您在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古桥修缮与相关保护工作建议,我们深表赞同,并且一直在努力做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古桥保护力度。
一、针对“提高思想认识”的建议。为从政策、机制和经费上根本解决文物保护工程问题,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更加规范、科学实施,区府办印发《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青府规发〔2018〕2号),办法明确了我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对象、主体、流程等相关问题,有序推进古桥修缮。《青浦区不可移动文物三年修缮计划(2018-2020年)》(青文管委〔2018〕2号)已圆满完成,共完成了徐泾万安桥原址保护、练塘镇还清桥、重固镇汇福桥、朱家角新胜村永安桥等10座古桥修缮工程。其中还清桥采用了英国Cintec国际有限公司提供的体内锚杆隐形加固技术,在国内古桥修缮中为首例。根据各街镇的排摸梳理,2021年文旅局编制新一轮《青浦区不可移动文物三年修缮计划(2021——2023)》,将重点推进练塘顺德桥、白鹤镇马巷桥、朱家角圣祠桥等10多处古桥修缮,守护江南水乡特色遗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针对“调查排摸底数”的建议。青浦古桥梁众多,共有80处古桥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其中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3处、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27处、青浦区文物保护点50处。
三、针对“划拨专项经费”的建议。区府办印发了《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青府规发〔2018〕2号),办法明确了我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对象、主体、流程等相关问题,也明确了文物保护工程资金中区财政与乡镇街道的出资比例,解决了文物修缮的资金难题,有力推动了文物古桥修缮工作。
四、针对“精选施工队伍”的建议。加强文物修缮施工管理。文物的修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我区的文物修缮工程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同时,通过安全巡查加强对文物修缮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五、针对“试行认养活动”的建议。加强文物宣传,开展建筑可阅读活动,通过开发不可移动文物导览系统,精选90处文物张贴二维码。扫码进入“水乡遗韵”小程序,实现文物“可听可读可看”,该项目包含古桥33座。关于企业和社会公益组织认养古桥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探索,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宣传。
六、针对“落实长效管理”的建议。鉴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更新速度加快,部分文物古桥逐渐丧失了原有的通行功能。为了加强文物古桥的安全防护,实施文物平安工程,通过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的方式构筑古桥安全底线、红线。一是加强街镇三级联动机制,增加文保员数量。现在全区有138名文保员、联络员,覆盖所有文物点位,完成月度巡查汇报。二是购买第三方巡查服务,与文保员巡查互为补充,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三是分两期实施重点文物视频监控工程接入街镇网格化管理中心,项目覆盖全区古桥,可实时监控古桥动态,增强文物科技防护水平和处置能力。四是我区281处文物均已安装保护标识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主办单位: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