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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胜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扩建成品仓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0-08-25

基胜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基胜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扩建成品仓库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会同区发改委、规土局、环保局、水务局、绿化署、交警支队、消防支队、防雷办、卫生监督所、给排水所、青浦供电公司等部门共同评审,现具体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2、该项目位于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707号,东至崧华路、南至崧辉路、西至油墩港、北至华盈路。总建设用地面积325546平方米,扩建总建筑面积55597.4平方米,其中成品仓库A建筑面积27798.7平方米,成品仓库B建筑面积27798.7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772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48.8万元,其他费用375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环评已经区环保局审批,请严格按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4、基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作进一步核准,控制在规土部门允许范围之内。

    5、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疏散设计、防排烟设计等应按规范进行布置。同时按消防支队意见进行调整、优化消防设计。

    6、注意仓库全室通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及采光,满足补充新风量每人每小时25立方米。卫生间设蹲式便器和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

    7、绿化种植的设计和施工均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并于绿化施工前办妥配套绿化方案审核手续。

    8、室外地坪标高应不小于3.5米,确保满足地面排水和防汛要求。内部污水管与市政污水管接管处必须设置检测井。

    9、防雷设计作进一步优化,对建筑物、设备实行有效的技术防护。

    10、基地出入口系统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按规范合理布置,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进行抗震设计。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组织设计、施工,以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到规定的要求。

    12、供电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并报区供电公司审核。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