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试行新起点 首证发放新模式 2024-04-01


3月28日,在《上海市内河小型船舶营运检验优化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当日,青浦区发放了适用《办法》后的上海市首张船舶检验证书。
一是探索便利发证机制,提升服务供给水平。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区港航中心提前参与相关业务培训、组织相关船舶企业召开政策宣贯会,同时在市交通委的政策指导、市港航中心的技术支撑、区建管委的大力支持下,跨前一步、主动服务,提前对辖区内检验登记的内河小型船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明符合条件的船舶数量、船舶类型、船舶所有人等,为推进《办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二是持续推进优化试行,跨前一步便民利民。《办法》实施首日,市交通委港监处、法规处、市港航中心一行赴区港航中心召开内河小型船舶营运检验优化工作现场会。会上,市交通委港监处王鹏同志要求:一是以《办法》为规范性文件,在保证船舶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程序优化、手续简化;二是固化《办法》试点工作成果,迈小步、走扎实;三是用好《办法》营运检验优化政策,确保优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船民船企。委航务管理科科长胡玲玲同志表示,青浦区有恒心、有信心,在优化试行新起点开局之际,持之以恒、笃行不怠,交出更满意的答卷: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水运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人才培养,提升船检专业能力;三是强化水域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运营。会后,区港航中心验船师对适用《办法》且符合条件的两艘保洁船当场检验发证。前来申请的船东表示:“新的船检办法实施后第一次来申请检验,有点惊喜又有点忐忑,拿到船检证书之后才放心。当天申请、当天领证,真的为我们船东省下不少时间和成本,真切感受到了《办法》带来的明显变化啊!”
三是夯实共建探索进步,助力和谐营商环境。区港航中心将持续推进小船优化检验办法,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检验流程,为新质生产力和新质检验能力蓄势赋能,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协调联动,将内河小船营运检验优化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船民船企,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增强船舶企业、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