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委召开道路养护审批监管专项工作协调会 2020-12-30
为了进一步做好青浦区道路养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文明城市形象,区建管委于12月29日牵头召开了道路养护的审批、监管专项工作协调会,与会的单位有:各镇街道、区交警支队、区道运中心相关负责人。
会上交警支队就2020年度在道路养护施工中发生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今后道路养护审批必须规范化、制度化,各镇街道、区道运中心就审批流程与交警支队进行了深度探讨,明确了审批流程及交通安全管理。
道路养护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交警部门受理后严格对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占道施工申请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与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具体的施工围蔽范围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配套设置的交通警示标志等。根据实际的交通情况进行科学审批,合理安排各施工项目、各施工点段的施工时间、步骤,尽量避免临近施工点段相互之间的叠加影响,减少道路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交警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巡查监管,对未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交警部门将加强审批监管和日常巡查,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减少施工对交通造成的影响。
会议最后再次强调各镇街道、区道运中心及养护单位需加强日常巡查、保洁清障工作,与交警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群,互联互通,及时处置。要求对道路养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措施、强化推进,推动青浦区文明城市形象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