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重固镇崧建路(福泉山路-重联路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7-08-23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崧建路(福泉山路-重联路段)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重固镇。北起重联路,南至福泉山路,全长543m,道路红线宽度30m,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道路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新建芦花浜桥一座,跨径布置为6m+8m+6m,桥宽30米,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桥梁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7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14.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2.75m(人行道)=30.0m(红线宽度)。
桥梁标准横断面布置:2.7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14.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2.75m(人行道)=30.0m(红线宽度)。
四、路面结构
1.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砼AC-13C(SBS改性)
8cm 中粒式沥青砼AC-20C
0.6cm 稀浆封层
40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砾石砂
2.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砼AC-13C
6cm 中粒式沥青砼AC-20C
25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砾石砂
3.人行道
6cm 同质砖
3cm 1:3干拌水泥黄砂
10cm C20混凝土
10cm 碎石
五、本工程新建芦花浜桥1座。跨径布置为6m+8m+6m,桥宽30m;桥面铺装分两层,机动车道:上层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13C)(SBS改性沥青),下层为6cm中粒式改性沥青砼(AC-200C)。
六、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
七、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3162.42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2364.64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3.9116万元,预备费133.9279万元,土地费用349.9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八、环评已经区环保局审批,应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轻施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降噪减振措施,减轻噪声、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九、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
十、请按绿化所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本工程涉及的河道为芦花浜,工程范围内涉及老河道部分水面积的填埋应在办妥开、填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实施;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进行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文本中桥梁的水务技术参数基本符合《重固镇芦花浜桥梁梁底标高审查讨论会》的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护岸、雨水口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印发〈关于在排水管道检查井中设置深落底井的指导意见〉》(沪排管[2009]2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在新建、扩建、改建雨水、合流排水收集管网管道时,每间隔2-3座检查井应设置一座落底深度为1000毫米的检查井,建议管道长约200至300米;设计内容应考虑地块街坊排水安全和其他已建道路雨污水管道的衔接,以确保周边地块雨水和污水管线接入,排水顺畅;项目窨井盖采用防盗防沉降窨井盖,排水系统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雨水口、道路检查井、排水管道应符合《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道路检查井通用图集》(DBJT08-119-2015)、《排水管道图集》(DBJT08-123-2016)等标准;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二、涉及交叉口3处,其中崧建路重联路、崧建路沙沟路安装自带半程倒计时功能的车行灯和行人信号灯,交叉口崧建路芦花浜路信号灯建议取消。在道路竣工通车前一个月,与市交警总队或青浦交警支队联系信号灯相关设计事宜;信号控制机应采用具备接入SCATS信号控制系统的机型,灯具采用400型号自带倒计时功能的车行和行人信号灯,同时各信号灯交叉口应预留单独左转信号灯,在地下管线铺设中应预留专门接入SCATS系统光缆的独用管线,建设单位应到供电部门办理信号灯及相关设施的正规用地手续;进一步优化沿线渠化交叉口,同意崧建路重联路南进口渠化设计,用同步延长该处南进口机非隔离带,并与停车线位置保持一致;建议崧建路芦花浜路交叉口中央封闭,车辆采用右进右出的通行方式;下阶段补充沿线基地出入口(K0+164.47)相关资料,并采用右进右出的通行方式;优化沿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计,崧建路相关交叉口标志、标线及交通组织应参照上一级相交的道路为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道路沿线应增设车辆限速标志。调整崧建路芦花浜路西进口地面车道指示标线为“右转”及南进口左侧地面车道指示标线为“直行”。初步设计批复后,至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请按我委综合规划科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十四、目前该道路无公交车通行,按道路设计规范设置公交港湾式站点。
十五、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六、供电、供排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实施;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
十七、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八、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