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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重固镇芦花浜路(联茂路-崧建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7-08-23

中建(上海)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青浦区重固镇芦花浜路(联茂路-崧建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重固镇。西起联茂路,东至崧建路,全长387.661m,道路红线宽度12m,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道路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5m(人行道)+7.0m(车行道)+2.5m(人行道)=12.0m(红线宽度)。

四、路面结构

1.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砼AC-13CSBS改性)

6cm    中粒式沥青砼AC-20C

0.6cm  稀浆封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砾石砂

2.人行道

6cm    同质砖

3cm    1:3干拌水泥黄砂

10cm   C20混凝土

10cm   碎石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758.52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556.0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3274万元,预备费31.8182万元,土地费用90.3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环评已经区环保局审批,应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轻施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降噪减振措施,减轻噪声、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八、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

九、请按绿化所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本工程涉及的河道为芦花浜,工程范围内涉及老河道部分水面积的填埋应在办妥开、填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实施;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项目建设方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印发〈关于在排水管道检查井中设置深落底井的指导意见〉》(沪排管[2009]2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在新建、扩建、改建雨水、合流排水收集管网管道时,每间隔2-3座检查井应设置一座落底深度为1000毫米的检查井,建议管道长约200300米;设计内容应考虑地块街坊排水安全和其他已建道路雨污水管道的衔接,以确保周边地块雨水和污水管线接入,排水顺畅;项目窨井盖采用防盗防沉降窨井盖,排水系统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雨水口、道路检查井、排水管道应符合《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道路检查井通用图集》(DBJT08-119-2015)、《排水管道图集》(DBJT08-123-2016)等标准;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一、人行道板行道树不得占用超过0.5米宽度;联茂路芦花浜路交叉口、芦文路芦花浜路交叉口及崧建路芦花浜路交叉口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交通信号控制机应为“SCATS”信号控制机型,并应铺设通讯专网管,信号交叉口接入机房。信号灯应采用400规格灯具,并具备半程倒计时功能;涉及沿线交叉口信号灯必须办理用电手续,并且应做好线路接线入地工作,禁止出现架线、飞线等情况;要求对芦文路芦花浜路交叉口南进口道进行渠化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至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我委综合规划科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十三、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四、供电、供排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实施;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

十五、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六、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