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赵巷镇粮食烘干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7-09-05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赵巷镇粮食烘干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青浦区赵巷镇方夏村35组,占地1393平方米。本次新建烘干房479.75平方米(计容面积732.25平方米)。及必需的道路、场地、围墙等基础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409.1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38.4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51.22万元,基本预备费19.48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为准(在2017年青浦政府性投资项目汇总表(财政投资)第28-1号计划中列支,项目编码:zc16-050c007-07)。
四、涉及的各类规划控制要素,包括地块用地范围、相关技术指标、具体建筑尺寸、建筑间距、道路红线宽度及建筑物退让相关控制线距离、技术经济指标等应进一步深化、核实,以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规定的要求。
五、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结合,形成人工植物群落,不裸露表土。绿地内植物配置应满足《绿地设计规范》(J11525-2009)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按《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在厂区内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所有垃圾实行桶装化,并委托所属镇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厂区内按需应配建相应卫生设施,男女蹲位按1:2设置,男厕小便区域采用立式设置方式,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地面防滑处理,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按需专设无障碍侧位;项目竣工后向区绿化市容局提交环卫配套设施验收申请,接受验收。
七、该项目为农用地,不属于民防结建范围。
八、项目纳入市政管道的污水必须符合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内部污水管道与市政管道接管处,必须建排水检测井,排水检测井应建于建筑退界线内或道路红线外。
九、同意本项目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其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定位D级;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非金属导电性屋面物体当突出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cm时应增设接闪器;应在接地平面图中标注防雷引下线位置;应在放置用电设备的屋面预留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屋面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相连;弱电系统由室外引入的各种信号线缆的介入端口应设置适配的信号电涌保护器;有弱电设备接入的配电进线处电源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Up)应不大于1.5KV;电缆埋地引入的低压配电进线处应选用二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十、根据消防支队《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区消防支队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并在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十一、同意在北侧机耕路设置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宽度7米。内部道路再作进一步优化,并满足消防通道要求。扩初批复后,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注意全室通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及采光,应满足厂房等补充新风量每人每小时25立方米。
十三、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本工程的场地类别为Ⅲ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g。上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其余请以青建抗震【2017】76号文抗震审查意见落实措施。
十四、根据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赵巷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停车位情况的说明。项目有占地规模限制,无法设置停车位。同时项目为阶段性生产性厂房,无办公面积。经研究,同意项目不配各类停车位。项目停车位需求有赵巷镇人民政府按照停车位解决方案承诺中承诺的解决方案统筹解决。
十五、项目可充分利用屋顶空间,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
十六、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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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