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练塘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7-12-05
上海青浦练塘污水处理厂:
你单位报来关于练塘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青浦区练塘镇张联村358号,西塘港南侧,练塘粮库东侧,现状练塘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厂区南侧的新征用地内。本项目新增用地面积15944平方米,建筑面积1616平方米,计容面积1616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练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规模0.6万m3/d;对现有一、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提标后出水标准同三期,提标改造规模1.2万m3/d。新建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淀池、三期生物反应池、三期二沉池及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鼓风机房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1210.57万元,其中建安费8319.73万元,其他费用1341.12万元,预备费483.04万元,前期费1066.68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
四、环评已经区环保局审批,应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五、在下步设计中应对方案中涉及的各类规划控制要素,包括总平面布置、基地范围及角点坐标、相关控制线宽度、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建筑尺寸、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控制线距离、单体建筑面积计算等,作进一步的深化及核实,以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规定的要求。
六、 项目用地面积为15944平方米,绿地面积为6219.8平方米,绿地率39%,符合《上海市绿化条例》及规土局的相关规定;请按绿化所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七、该项目配建独立固定式垃圾箱房1座,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基本符合环卫设施配建要求,按垃圾房规范要求设置接水、电、纳污、通风、设置排水沟,满足密闭化要求和环卫作业需求;垃圾房应分隔为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区域,以便于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投放,环卫作业部门分类收运需求,垃圾实行桶装化,委托所属镇环卫作业公司负责清运;按《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在园区内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园区内按需应配建相应卫生设施,男女蹲位按1:2设置 ,男厕小便区域采用立式设置方式,厕所内必须空气流通、防臭、光线充足、纳污、地面防滑处理,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按需专设无障碍侧位;为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垃圾房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间距,并用绿化进行遮挡,项目竣工后向区绿化市容局提交环卫配套设施验收申请,接受验收。
八、根据文本及相关资料,该项目为生产性建筑,故该项目不属民防结建范围。建筑物(含建筑物内局部)性质由非民用建筑改为民用建设的,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备案前须至民防办重新办理民防行政审批手续,因不办理而造成违法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项目防雷设计请按市气象局防雷办意见予以调整及落实。
十、根据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意见》,该项目经区消防支队认定,属于委托审图公司审查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审图公司审查,并在工程竣工后,到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申请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十一、该项目不新设机动车出入口,利用原有机动车出入口进出;内部道路再作进一步优化,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初步设计批复后,到区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应设置硫化氢、氨等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及警示标示;清理沉淀物时要做好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配电间做好屏蔽接地措施;加药间设机械排风装置和紧急冲洗装置。
十三、请按我委抗震审查意见予以落实。
十四、生产工艺类建筑,建筑节能不做强制要求;管理用房应按相应规范做好建筑节能设计;建议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应按要求做好BIM技术应用。
十五、下阶段请落实工字2017-09-0532号练塘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基坑安全性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十六、根据青浦供电公司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十七、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评审意见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征询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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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