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新建沈砖公路延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8-01-04
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新建沈砖公路延伸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西起复兴路,东至朱枫公路,全长1720.09m,规划红线宽度35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车速为6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车;新建桥梁4座,桥梁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公路-I级,非机动车荷载、人群荷载: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第4.3.6条取值,标准值为2.0N/m2;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横断面布置:
1.复兴路~K1+390
3.25m(绿化边坡及边沟)+1.0m(土路肩)+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8.0m(机动车道)+0.5m(中央分隔墩)+8.0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1.0m(土路肩)+3.25(绿化边坡及边沟)=35.0m(红线宽度)。
2.K1+390~朱枫公路
3.0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8.0m(机动车道)+0.5m(中央分隔墩)+8.0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32.5m(路基宽度)。
桥梁横断面布置:
1.车路江2桥:
0.5m(防撞护栏)+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9.75m(机动车道)+0.5m(中央分隔墩)+10.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0.5m(防撞护栏)=31.75m。
2.小圩村港支河桥、小圩村港桥:
0.5m(防撞护栏)+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8.0m(机动车道)+0.5m(中央分隔墩)+8.0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0.5m(防撞护栏)=27.5m。
3.小浜港桥:
0.3m(栏杆)+3.0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8.0m(机动车道)+0.5m(中央分隔墩)+8.0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0.3m(栏杆)=33.1m。
四、路面结构
1.新建机动车道:
4cm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合土AC-25C(0.35%抗车辙剂)
0.8cm 稀浆封层
40cm 水泥稳定碎石
20cm 级配碎石
2.新建非机动车道: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0.6cm 稀浆封层
20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3.新建人行道:
6cm 同质砖
3cm M10水泥砂浆
10cm C20水泥混凝土
10cm 碎石
五、本工程桥梁4座,车路江2桥跨径布置13m+18m+13m,桥宽31.75m;小圩村港支河桥跨径布置10m+18m+10m,桥宽27.5m;小圩村港桥跨径布置13m+20m+10m,桥宽27.5m;小浜港桥跨径布置10m+16m+10m,桥宽33.1m;桥面铺装采用8cm C50钢筋混凝土+2mm防水层+10cm沥青混凝土。
六、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交通安全及交通管理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
七、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概算26101.493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0908.9546万元,设备费0.99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53.5936万元,预备费618.1773万元,前期费13119.77;资金来源: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以计划大本安排为准,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表第69-5号,项目编码:ZC15-067C016。
八、环评已经区环保局审批,请严格按环评审批意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九、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
十、请按绿化所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该工程涉及的河道为车路江2、小圩村港、小圩村港支河、小苏湾、小浜港、江圩村江;工程范围内涉及老河道部分水面积的填埋应在办妥开、填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实施;河道控制规模应在平面设计图上标注清楚;项目应严格按照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桥梁水务技术参数基本符合水务规范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区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工程范围内涉及填堵河道需按填堵河道的审批程序另行办理手续。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印发〈关于在排水管道检查井中设置深落底井的指导意见〉》(沪排管[2009]2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在新建、扩建、改建雨水、合流排水收集管网管道时,每间隔2-3座检查井应设置一座落底深度为1000毫米的检查井,建议管道长约200至300米;设计内容应考虑地块街坊排水安全和其他已建道路雨污水管道的衔接,以确保周边地块雨水和污水管线接入,排水顺畅;项目窨井盖采用防盗防沉降窨井盖,排水系统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雨水口、道路检查井、排水管道应符合《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道路检查井通用图集》(DBJT08-119-2015)、《排水管道图集》(DBJT08-123-2016)等标准;项目应明确今后设施移交养护单位。施工图阶段应请相关设施移交单位进行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后的测绘图或竣工图应至区水务局备案;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二、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信号灯采用“SCATS”形式,半程倒计时);沿线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限速采用长挑杆形式;沈砖公路前家埭小圩村增设挑杆路牌;朱枫公路沈砖公路西南角指路牌练新路改成练西公路;初步设计批复后,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四、本项目涉及四座桥梁单跨跨径均在100米以下,按《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要求,四座桥梁承台顶面以上构件的预制装配率应达到55%以上。
十五、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I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贴牌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城建所备案。
十六、公交站点符合公交运营要求。
十七、供电、排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实施;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
十八、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九、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