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家塘路(祝桥头路-诸光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8-01-31
上海中建八局元航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方家塘路(祝桥头路-诸光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西虹桥商务区。西起祝桥头路,东至诸光路,全长约417.169m,红线宽度16m。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三、横断面布置
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0m(人行道)+1.0m(绿化带)+10.0m(车行道)+1.0m(绿化带)+2.0m(人行道)=16.0m(红线宽度);
四、路面结构
1.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6cm 稀浆封层
35cm 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级配碎石
2.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 同质砖
3cm 干拌水泥黄沙
10cm C20水泥混凝土
10cm 砾石砂
五、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雨污水管道、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配套工程。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3053.58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9.409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21.8277万元,预备费67.5619万元,前期工程费744.39万元,公用管线费890.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项目已通过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具体意见以环评审批意见为准;项目施工期、运行期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八、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
九、请按绿化所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印发〈关于在排水管道检查井中设置深落底井的指导意见〉》(沪排管[2009]2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在新建、扩建、改建雨水、合流排水收集管网管道时,每间隔2-3座检查井应设置一座落底深度为1000毫米的检查井,建议管道长约200至300米;项目窨井盖采用防盗防沉降窨井盖,排水系统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雨水口、道路检查井、排水管道应符合《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道路检查井通用图集》(DBJT08-119-2015)、《排水管道图集》(DBJT08-123-2016)等标准;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一、涉及相交路口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交通信号控制机应为“SCATS”信号灯控制机型,铺设通讯专网管线,信号交叉口接入机房,应采用400规格灯具,并具备半程倒计时功能;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并且应做好接线入地工作,禁止飞线;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初步设计批复后到青浦交警支队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我委综合规划科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
十三、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四、道路建设时相关通信、电力等管线一起排入,避免日后重复开挖。建设完成后及时将道路管线资料报送区城建所备案;道路照明设施的设计需有专家评审通过后方能实施;工程中请相关立项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专项工程验收的工作,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的贴牌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城建所备案。(灯杆号编号:QP070812-QP070826)。
十五、供电、排水、燃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实施;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
十六、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七、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