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外青松公路(白石公路-江苏省界)新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全段)及K0+000-K1+215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8-11-06

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外青松公路(白石公路-江苏省界)新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全段)及K0+000-K1+215段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区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白鹤镇。南起白石公路,北至江苏省界,全长约3360米,本次设计申请范围包括全段初步设计概算及南起白石公路(桩号K0+000),北至鹤祥路以南(K1+215),全长1215米的道路工程,同时对老外青松公路部分路段进行改线,改线段东起本项目老外青松公路交叉口(桩号AK0+000),西至东大盈港桥头接坡段(桩号AK0+163.857),改线段长度约164米,共设置一处平曲线,半径为240m,缓和曲线60m,车道设置0.8m的加宽。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km/h,路面轴载:BZZ-100型标准车。本次工程范围内新建施家湾桥、五联张泾江桥两座,跨径组合分别采用10m+22m+10m、1-22m;桥梁宽度40米;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梁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青松公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3.5m(人行道)+4.0m(非机动车道)+11.5m(机动车道)+2.0m(中央分隔带)+11.5m(机动车道)+4.0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40.0m。

老外青松公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16.0m(机动车道)+1.5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31.0m。

2.桥梁标准横断面布置:

施家湾桥横断面布置:

0.3m(栏杆)+3.2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0.5m(侧分带)+13.0m(机动车道)+0.5m(防撞护栏)+11.5m(机动车道)+0.5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3.2(人行道)+0.3m(栏杆)=40.0m;

五联张泾江桥横断面布置:

0.3m(栏杆)+3.2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0.5m(侧分带)+11. 5m(机动车道)+0.5m(防撞护栏)+1.0m(中央分隔带)+0.5m(防撞护栏)+11.5m(机动车道)+0.5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3.2m(人行道)+0.3m(栏杆)=40.0m。

四、路面结构

1. 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非机动车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混合料SMA-13(SBS改性)

6cm 中粒式沥青混合料AC-20C(SBS改性、0.4%抗车辙剂)

8cm 粗粒式沥青混合料AC-25C

0.8cm稀浆封层

40cm水泥稳定碎石(5%)

20cm 级配碎石

2.人行道路面结构:

4cm 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彩色沥青

5cm AC-20C中粒式沥青砼

0.8cm 稀浆封层

20cm水泥稳定碎石

10cm级配碎石

五、本次工程范围内新建施家湾桥、五联张泾江桥两座,跨径组合分别采用10m+22m+10m、1-22m;桥梁宽度40米;桥面铺装:采用厚度为90mm的钢筋混凝土铺装+90mm沥青混合料铺装,两侧铺装之间设置防水层。

六、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污水管道、绿化、照明、交通管理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

七、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全段)178212.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802.23万元,其他工程费用7874.11万元,预备费用3533.82万元,前期工程费104002.74万元;资金来源:根据本市打通省界断头路支持政策,市级建设财力对本项目定额补贴57893万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八、请按照区环保局意见落实相关措施。

九、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道路横断面边坡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十、请按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一、项目已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道路平面设计图、桥位平面图、桥型布置图中应标注“规划河口线”、“陆域控制线”;关于施家湾水系调整,应办妥相关手续;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区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文本中桥梁技术参数基本符合水务规范要求,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项目建设方应就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设计内容还应考虑地块街坊排水安全和其他已建道路雨污水管道的衔接,以确保周边地块雨水和污水管线接入,排水顺畅;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印发〈关于在排水管道检查井中设置深落底井的指导意见〉》(沪排管[2009]2号)的相关指导意见:在新建、扩建、改建雨水、合流排水收集管网管道时,每间隔2-3座检查井应设置一座落底深度为1000毫米的检查井,建议管道长约200至300米;项目窨井盖采用防盗防沉降窨井盖,排水系统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雨水口、道路检查井、排水管道应符合《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道路检查井通用图集》(DBJT08-119-2015)、《排水管道图集》(DBJT08-123-2016)等标准;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入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二、请落实区交警支队意见,下阶段征询市交警总队路政处意见。

十三、方案中灯高度为12米,建议降低至10米,部分路口投光灯可适当加高;间距控制在35米以下;路口处请按照《上海市合杆导则》设置4根综合杆,其余杆型可参考综合杆式样进行建设;管道敷设一律采用DN100的镀锌钢管,其中综合杆管道敷设6路,并预设好综合机箱,其余杆件管道至少2路,过路管道4路;人行道转角处尽量避免设置杆件,路口投光灯结合综合杆设置;路灯井盖考虑人行道的面貌,可采用隐藏井盖,但必须留出便于识别的标识;建议采用LED光源;电缆建议采用铝芯电缆;桥梁上的照明布设请充分考虑,避免施工方案的变更;考虑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的照明。

十四、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

十五、请按我委市政建设科、综合规划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十六、建议在交叉路口下沿设置公交停靠站,站台宽度≥3米。

十七、根据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年-2018年)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构件的预制率须达到65%。

十八、供电、排水、煤气等管线设计应根据各管线单位提出的意见实施;建议予以预留管位,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

十九、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二十、本次初步设计范围为K0+000-K1+215(白石公路-鹤祥路)部分,其余部分另行批复;项目全段概算已批复,下阶段将不予分段批复。

二十一、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